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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監局發出新執業通告 不應以任何形式集體訂定佣金率

來源:Money18    日期:2024-08-06

早前龍頭地產代理涉合謀定價訂實收佣金比率,涉違反競爭法,引起關注。地產代理監管局於周一(5日)發出新執業通告,為地產代理就物業買賣及租賃交易中收取佣金,及在銷售一手住宅物業時向買方提供優惠方面,採取良好及有效的競爭做法提供指引。其中,基本原則為地產代理公司不得與競爭對手討論影響競爭性的敏感資料,不應以任何形式集體訂定佣金率。

監管局強調,在自由市場經濟中,地產代理業界之間在收取佣金方面出現價格競爭是不爭的事實,亦是地產代理公司各自的商業決定,監管局不會介入,亦不會就佣金水平設定任何準則。

就物業買賣及租賃交易中收取佣金方面,新執業通告鼓勵地產代理公司制定書面佣金政策。而就銷售香港一手住宅物業時,如果地產代理公司決定向買方提供優惠,新執業通告要求該些公司必須在為買方提交相關投標書/要約/購樓意向登記或買方訂立任何與購樓有關的協議或支付與購樓有關的任何款項之前,須以書面形式告知買方其所提供的優惠,及提供優惠書的正本。

另外,地產代理公司不得透過其所提供的優惠限制或妨礙買方在作出購買決定時全面考慮其決定;而具有相當程度市場權勢的地產代理公司在提供其優惠時,不得濫用其市場權勢。新執業通告將於今年1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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